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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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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同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

1、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2、根据《解释》第八十,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不予受理。

3、根据《解释》第九十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综上,你可根据具体情况看适用具体哪一种情形,便于安排时间向提出申请。当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了具体的行政行为后,如果说被执行人没有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是没有履行行政行为后,行政机关是可以向人民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那么在申请强制措施前也是会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告知被执行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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