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撞死3人安全事故会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方面需要看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存在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件,机动车驾驶人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若存在违法行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民事方面,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一般为吊销驾驶证。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撞死3人安全事故会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赔偿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籍或经常居住地、抚养人情况相关,新的赔偿标准已经公布。涉及刑事责任,同时也需要赔偿。基础刑一年六个月左右。一、27岁被车撞死能赔多少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至于每个赔偿项目赔多少,如何计算与很多细节有关,如死者的年龄、户口类型、受诉地的选择、被抚养人的人数及年龄,而这些项目中主要的是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死亡赔偿金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X20年,75周岁的以5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随年龄增长,递减赔偿年限)。二、肇事逃逸和解书怎么写xx年xx月xx日xx时,司机xx驾驶xx车于xx路段与xx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XX死亡。 事故发生后,xx积极与被害人xx的亲属协商赔偿相关事项,自愿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xx赔付xx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元。 对于xx的死亡,肇事司机XX向我们家属表示了深切的歉意,且在经济情况并不宽裕的情况下,积极协商经济赔偿,通过各种途径筹措赔偿款。 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良好。作为死者的家属,我们对于xx的过失行为也能够谅解。因此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从轻判处。 此致xx县xx县人民检察xx县人民谅解人:xx(死者之父)xx(死者之妻)xx(死者之子) 年月日三、酒驾撞死人怎么判赔偿?酒驾撞死人,车主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了死者的丧葬费、死者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但是这些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要根据事故发生那一年度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也就是要根据该地区城镇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确定。以死亡赔偿金为例,根据2019年的最新数据,撞死一人需要至少赔偿82万元,加上其他赔偿款项,比如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如果被害人是城镇居民,正值壮年,而且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这一赔偿金额就会达到200多万元。因此,醉驾撞死人,需要向被害人赔偿以上的项目款项,具体由判决该案的人民确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一、全险车撞死人怎么处理1、全险车撞死人,需要根据情节进行处理。分别是:(1)全险车撞死人,负主要责任和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全险车撞死人,负同责,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否构成犯罪,还得取决于具体情况。如司机是否酒驾、撞死了多少人,司机和行人的责任划分等等。对于路段或路口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行人闯红灯横过马路,而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的不属于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不犯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未满75周岁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2、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1)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4、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1)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5、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6、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7、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1)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2)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8、住院伙食补助费:(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9、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二)财产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1、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2、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3、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